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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讓年輕人生,得先讓他們有個“家”,不然生了,娃住哪里?年輕人可以擠一擠,新生嬰兒怎么擠?
生一個娃,給兩居室,可以便宜租六年;
生兩個娃,給三居室,繼續續租六年;
生三個娃,給四居室,再繼續續租六年。
生三個娃及以上,最大可以租四居室,租18年。
鼓勵生育不能只是口頭說說,要解決真正的問題。
廣州一對夫妻在合租房里生了娃,轉頭就被平臺要求 3 天內搬離 —— 理由是合同寫了 “每間房最多住 2 人,且不能有未成年人”。
這件事在網上吵翻了,有人說 “要講契約精神”,也有人覺得 “平臺太沒人情味”。可吵來吵去,沒人注意到背后最扎心的現實:現在的年輕人不是 “不想生”,而是 “生不起”,光 “住” 這一件事,就把很多人逼到了墻角。
既然國家在鼓勵生育,與其喊口號,不如先給生娃的年輕夫妻一個能安身的家,比如針對性地提供廉租房,讓他們敢生、能養。
一、合租房生娃被趕,不是 “契約” 和 “人情” 的矛盾,是年輕人的 “生存困境”
先把 “契約精神” 放一放,看看這對夫妻的處境:在大城市合租,本身就是為了省錢,生完娃突然被要求搬離,短時間內去哪找合適的房子?整租房租金至少是合租的兩三倍,剛添了孩子,開支驟增,哪有多余的錢承擔?
他們不是 “故意違約”,而是被現實困住了。
再換個角度想,平臺和房東也有難處。
合租房里多了個嬰兒,哭聲會影響其他租客休息,老人來幫忙帶娃,會頻繁占用廚房、衛生間等公共區域,投訴自然少不了。
對房東來說,寧愿便宜點租給單身年輕人,也不想租給帶娃家庭,因為 “麻煩少、糾紛少”。
就像中介說的,現在很多房東明確不租給老人、孕婦和帶娃家庭,甚至會通過漲房租 “逼退” 這類租客 —— 這不是歧視,而是市場趨利避害的本能。
